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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发力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4-05-30 13:38:53 打印 字号: | |

  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要以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新时代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解决矛盾纠纷的便捷性要求更高,对于公平正义的实现要求也更高。我们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的解纷程序选择。我们不仅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以司法之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的方式得到实现。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充分汇聚多元解纷效能,充分激发法院队伍能动履职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激发诉源治理的潜能。

    做实诉源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作用,将“调解”向前延伸。要坚持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民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发挥“无讼村”的示范性、辐射性作用,用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司法实践中,基层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进行公开说理,推动类型化、区域化的纠纷化解在村社镇街,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进而解决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通过送法下乡,做好以案说法,主动开展调研排查,以“菜单式普法”“拉家常式普法”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制定村规民约,培育文明新风,体现民意和要求,实现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引导式、规劝式的司法举措,增强人民群众的契约意识,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力量。

    做实诉源治理,需要充分凝聚解纷合力,使“多元”多方汇聚。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凝聚多方参与、多点发力、多管齐下的解纷合力,推动打造“诉前调解”共同体。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与多部门携手建设“总对总”机制,不断拓展诉源治理“朋友圈”。基层人民法院要以此为依托,打通带有地域特色的行业调解通道。同时汇聚退休法官调解、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建立常态化联系,合力为当事人进行诉前引导,加大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推广力度。此外,要大力运用网上解纷平台,吸引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调解员、志愿者以及基层解纷力量中有威望的人加入,通过制定相应的解纷制度和激励制度,来充分调动各方“精英”的解纷积极性,以能动履职做好人民法院在诉前委派调解的工作。如此形成解纷合力,一方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解纷方式,另一方面还能促使当事人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冲突更小的方式化解纠纷。

    做实诉源治理,需要激发法院队伍能动履职的内生动力,让“解纷”更具效能。“枫桥经验”注重审判与调解的联动,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党建+诉源治理”的党支部品牌建设,聚焦“司法服务不缺位”的意识,弘扬“下沉基层化纠纷”的作风,实现基层解纷中法官有影、法治有声。与此同时,可以加大考核力度,激发法官调解纠纷的内生动力,不仅能实现案结事了,解决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还能减少诉讼衍生案件,提升人民法院的工作质效。除考核之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比如,设置“一案一码一指数”,设置解纷说理、裁判程序、司法作风、执行效率等多项评分环节,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把监督评判的“计分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由督查室根据群众的评分、反映的诉求,进行相应的考核调度,在“有信必复”和“监管闭环”中推动纠纷“一件事、一次了”。

    诉源治理工作需要久久为功。立足新起点,我们要充分发挥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保障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


 
来源:顺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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