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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 府院联动解民忧 土地收回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4-05-17 11:13:22 打印 字号: | |

日前,顺城法院执行局接到了顺城区前甸镇三家子村村委会及郭某等18名村民的执行申请书,这是一起涉63.24亩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顺城法院采取“府院联动+情法并重”执行方案,在春耕结束之前帮助前甸镇三家子村村委会及郭某等18名村民收回63.24亩土地。

 “感谢顺城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土地是我们的生命,我们的土地终于拿回来啦!”前甸镇三家子村村民代表连声道谢,并将印有“公正执法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送到顺城法院执行局王煜法官手中。

△前甸镇三家子村村民代表向执行法官送锦旗

据悉,2003年1月,顺城区前甸镇三家子村村委会及郭某等18名村民与抚顺市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约定将63.24亩土地租赁给该公司使用,租赁年限为28年,租赁期满后,该公司将所租赁土地恢复基本平整、可以耕种状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郭某等18名村民以该公司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即将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苗木)为由起诉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书》。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抚顺市某有限公司将涉案土地恢复至基本平整、可以耕种状态并返还顺城区前甸镇三家子村村委会及郭某等18名村民,另需支付2020年租金并赔偿2021年至2022年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抚顺市某有限公司未按期返还土地,也未支付租金、赔偿经济损失,顺城区前甸镇三家子村村委会及郭某等18名村民遂向顺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此案涉及农户较多,双方矛盾突出,处理不好会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顺城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案,党组成员冯艳靠前指挥,执行局干警雷霆出击,联合区委政法委、前甸镇政府等多部门,对这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顺城法院党组成员冯艳与区委政法委及前甸镇三家子村村民代表会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顺城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贾某接到法律文书后,到院与执行法官协商解决该纠纷,但由于双方矛盾较大,纠纷产生时间较长,顺城法院院领导与执行法官反复对其进行释法明理,针对双方矛盾焦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最终,贾某表示愿意返还土地,但由于种植树苗数量较大,迁移费用较高,公司已经破产确实无能力承担相关费用。为保证涉案土地顺利归还,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涉案土地现场进行调查,并联合区委政法委、前甸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为双方主持协调,最终顺城区前甸镇三家子村村委会及郭某等18名村民同意按现状接收土地并自行处置。至此,该案在春耕结束之前顺利执结。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依法收回是执法应尽职责,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捍卫公平正义题中应有之义。下一步,顺城法院将继续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以司法之力护民生福祉。




图文 | 阎美如
编辑丨刘   洋
责编丨于永涛
审核丨苏   青



 

来源:顺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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