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16名申请执行人来到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各自的执行款。至此,20件涉民生、涉市场主体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这20起案件的申请人是同一小区的30名业主,被执行人是我市某知名地产公司。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付清购房款后,被执行人将房屋交付申请人使用。根据合同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逾期未办理,按照合同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补充协议约定,若买受人不能在该房屋交付后720日内取得权属证书的,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后来,被执行人逾期交付且逾期天数远超约定时间,我院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判决生效后,地产公司并未及时履行。于是,业主们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摆在承办法官李亮浩庭长眼前的,一边是百姓的民生问题,另一边是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问题,二者不可偏废。在权衡两者关系后,李庭长并未立刻冻结被执行公司的账户,而是通过多次调查走访,深入公司了解情况,与公司负责人深入沟通,再三阐释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取得被执行人配合。经过不懈努力,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配合,并成功向总公司申请到了款项。案件取得重大进展,深耕执行工作十余年的李庭长却因积劳成疾,累倒在病床上。在手术结束后,心系案件的李庭长立即委托干警刘洋联系所有案件当事人,推进案款发放事宜,将被执行公司履行的执行款给付申请人,20余件案子,终于一次性执行完毕。
民之所盼,执之所向。百姓的希冀是我们执行的方向。本案以最小的代价,保持了执行的善意——百姓的获得感得以体现,企业的经营秩序也未受影响,解决百姓民生问题的同时保障了营商环境,达到了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亮浩庭长获得了当事人双方的赞誉。
供 稿:执行局
文并摄:张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