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03-16 13:19:4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1日,市委第巡察组巡察顺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党组书记刘军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营商环境在抚顺振兴发展中的地位作用顺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巡察组组长指出,专项巡察是集中发现和推动解决系统性、领域性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市委巡察组将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在营商环境中的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规范中介服务、整治幕后交易情况及司法、审批、监管等权运用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确保党中央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为抚顺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提供政治保障。

顺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军表示,巡组领导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巡察工作的重点任务,对本次巡察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践性。顺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将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变为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为健全机制、改变作风的过程,转变为振奋精神、加快发展的过程,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带领全院干警把巡察工作成果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力以赴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市委巡察组将在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2个半月。巡察期间设专门邮政信箱:抚顺市第A251号专用信箱;专门电子邮箱:13704133536@139.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到20225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本单位、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源:顺城法院
责任编辑:何凌翔
电话:024-57567501 地址:主院-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前大路2-2号 诉讼服务中心-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