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跃同志,女,1985年7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同年被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到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工作八年来,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长期学习和实践培养了她作为新时期法官所具有的良好素质。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自独立审案至今已经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未出现上访申诉案件。在办案过程中,马跃同志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2016年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2件,调解撤诉案件97件,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当事人满意率不断提高,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一、善于调解效果好
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是马跃同志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也是人民法官神圣职责,马跃同志结合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善于协调各方力量,化解各类矛盾。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和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判例,经过耐心细致的不厌其烦的多次调解工作,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使各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有力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通过实践,他认识到调解是最好的解决纠纷方法,因此,马跃同志特别注重对案件的调解。审理案件中,充分发挥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所调解案件当事人无一反悔,通过马跃同志耐心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调解后均自动履行。
二、办案认真质量好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马跃同志在多年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无论他在什么岗位上都把公正与为民放在第一位。多年来,马跃同志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放在首位,不间断的学习业务知识,为民事案件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她一直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做到对案件当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在办理案件中,她始终坚持为当事人着想,对所受理的案件严格执法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的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三、善于团结协作好
为了保证审判公正,必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马跃同志的做法主要是:树立四个意识,即效率意识,调解意识,学习意识,联络意识。加强三个配合,即强化和书记员、陪审员的配合,又坚持与庭长和主管院长的配合。做到善于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最终使自己有条不紊的全面完成审判任务。其时刻铭记“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这句话,绝不给当事人一份迟到的法律文书;而是让当事人在她这里充分体会到公正、高效的审判作风。调解,关键在方法,为此,马跃同志尝试探索各种方法调解案件,例如,在处理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中,传统方法在此类案件上大多用不上,怎么办,只能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先和村组干部多沟通、多联络,使之增强意责任担当识,然后在处理案件上取得理想的效果。
四、清正廉洁讲文明
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这是马跃同志始终信奉的格言,在审判工作中,她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自觉抵制诱惑,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法官的追求,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在所审理的案件中,无一上访,马跃同志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拒礼、拒贿、拒吃请,办案中她文明接待,以理服人,善于做当事人教育疏导工作,让他们顾虑而来,满意而归。在庭审过程中,她具有较高的驾驭庭审能力,在依照法定庭审程序开庭的同时,抓住双方当事人争执焦点,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说理,使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赢得堂堂正正,从未因自身原因引起当事人上访、群访等不良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