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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法院巾帼法官事迹展系列报道(3)
张志坚事迹
  发布时间:2017-03-02 10:03:16 打印 字号: | |

张志坚,女,2011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同年9月进入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在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四年来,她始终严格按照法官守则的要求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始终恪守“以公心保证公正,用法律捍卫正义”的司法信念,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16年审结案件216件,名列前茅且无上访、申诉案件发生,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勤学专研 筑牢基础

张志坚在工作中能够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办案水平。她会将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案件作为研究对象,深究案件涉及的众多法律问题,往往一个案件处理完毕,她也已经翻阅了无数书籍、查阅了无数资料,因此她写的判决严谨、有理有据经得住推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耐心细致的讲解宣传法律,严格依法办案,并以化解矛盾为前提,只要有化解的可能性,不管工作多么地难做,都不厌其烦去沟通说服,不仅纠纷有效化解,而且当事人会自动履行义务。

敢于担当 勇挑重担

近年来,顺城区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2016年更是达到历史之最。面对审判任务之重、新型案件之多、法律关系之复杂的态势,让她应接不暇,但她仍以大无畏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挑战,勇挑重担,敢于公正执法,铁面无私,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审判任务。特别是受理很多物业案件,该类案件虽然诉讼标的较小,但是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矛盾非常尖锐,且业主人数多,矛盾极易激化,在审理过程中,张志坚同志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又注意掌握调解技巧,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裁判的社会影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利害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办案质量,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她总是在审限内尽早审结每一件案件,以便及时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给予保护。为把每起案件办得更快更好,她总是加班加点。审理案件必须审阅海量的材料,还得与人谈话,接受来访,外出调查,研究分析判断。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不是一天两天。张志坚绝不办那种让当事人不服或日后证明办错了的案子,而要办得胜诉者高兴,败诉者心服,没有“后遗症”。生活中往往有这样一个“合乎逻辑”的“规律”:事情做得越多,发生问题的概率越大。审案也是如此,审结得越快越多,审错的概率也就越大。但张志坚却以实际行动打破了这个“规律”:既审得多,又审得对。正因为执着于审判事业,所以她心无旁骛,对工作丝毫不放松,出色地完成审判任务。张志坚从20128月开始审理案件,至今已经审结案件683件,所结案件均达到"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无缠诉""四无"标准,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和要求。

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张志坚自工作以来,一直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文明执法,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其在工作中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对待当事人宽严有度,将法律的威慑力与法官的亲和力在办案中充分展示出来。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自觉置身于领导和群众监督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信任,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年轻人民法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责任编辑: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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